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
二、適用范圍:在轄區范圍內設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三、事項審查類型:前審后批
四、審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五、受理機構:錦州松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六、決定機構:錦州松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七、數量限制:無限制
八、申請條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成員;
2.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九、禁止性要求:不在封戶區范圍或其他明令禁止的行業
十、申請材料目錄:
1.《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備案)申請書》;
2.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3.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5.全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6.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成員名冊和成員身份證明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9.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0.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登記的業務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的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復印件。
11、財務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十一、辦理基本流程:受理—審查—決定
十二、辦結時限:設立登記3個工作日、變更登記2個工作日、名稱預先核準1個工作日、注銷登記1個工作日。
十三、收費依據:無
十四、結果送達:承諾時限內辦結后通知申請人領取
十五、監督投訴渠道:投訴電話:0416-3858608
十六、辦公地址:錦州市太和區市府路2號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6:30
十七、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