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X經營無中文標識進口化妝品行為的
處罰公示
當事人:錦州市松山新區XX會館(經營者:王XX),經營住址:錦州市太和區凌南東里寶地城C區XX號,經營范圍是化妝品、服飾、箱包、母嬰用品批發,零售。
2020年12月31日,接到投訴人投訴,投訴人稱2018年至今,一直在錦州市松山新區XX會館購買護膚品及彩妝,購買的商品全部沒有中文標識。2021年1月5日,我們執法人員到錦州市松山新區XX會館進行了現場檢查,在一樓營業場所的貨架、柜臺和二樓營業場所貨架及地面上擺放著進口無中文進口化妝品。當事人現場不能提供進口化妝品的進貨憑證、供貨商的資質、海關檢驗檢疫證明等。我們對錦州市松山新區XX會館經營的進口無中文標識化妝品解除了先行登記保存,下達了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對無中文進口化妝品進行了查扣,查扣的化妝品共30余種52瓶(盒、袋),貨值7064元,上述進口化妝品不能提供進貨憑證、供貨商的資質、海關檢驗檢疫證明等。1月13日,我們對該會館經營者王XX進行了詢問調查,當事人稱:該會館2018年7月9日辦理的營業執照,經營的無中文標識進口化妝品大部分從三亞免稅店購進,一小部分是從淘寶、京東、天貓等線上商鋪購進的,有的有中文標識,有的沒有中文標識。據當事人講,從開業至今,銷售無中文標識化妝品銷售額有3萬元。調查認定的事實:當事人經營無中文標識進口化妝品,違法所得3萬元,違法經營的無中文標識進口化妝品7064元。當事人對上述事實無異議。
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進口化妝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標簽,也可以加貼中文標簽;加貼中文標簽的,中文標簽內容應當與原標簽內容一致”和第三十六的規定。參照《遼寧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試行)》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五條情形:決定給予當事人減輕處罰。
1、沒收違法經營化妝品(價值7064元);
2、沒收違法所得30000.00元;
3、處貨值金額2倍罰款,罰款74128.00元,罰沒合計104128.00元。
根據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本次我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將通過遼寧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本部門門戶網站、專業網站等進行公示。
錦州松山新區(錦州高新技術產
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