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為全區機關公務接待、各類會議籌辦提供服務保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規劃、建設、維修登記、調配、處置和使用等事務性工作。負責區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調配、維修、更新保險處置等事務性工作;負責區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衛、消防、交通安全、綠化、環境衛生、物業管理、公共節能、食堂等后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辦公樓網絡、通信、水、電、暖的維護、維修等事務性工作;負責為松山新區街道提供服務保障。負責為社區(村)常住、流動人口信息采集提供服務保障;接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業務指導和監督,承辦市對口事業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承辦區工、管委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