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應急管理職責;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非煤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査、考核工作;負責監督檢査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依法調査處理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編制應急、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演練工作;負責救災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負責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承擔對口事業單位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承辦區工管委交辦的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