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遼寧省環保廳印發的《遼寧省清理整頓環保違規建設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5﹞108號、《關于做好環保違規建設項目現狀評估及備案審查工作的通知》遼環函﹝2016﹞1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責任追究的通知》﹝2016﹞17號的文件精神。對2014年以前建設的老企業進行現狀評估。由于2017年松山新區機構改革等問題,此項工作尚未整治完畢。
經研究松山新區環保局將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進行現狀評估,現狀評估結果報送松山新區管委會備案,并在區管委會網站進行公示。備案工作截止于2018年7月31日。
松山新區環保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