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遼寧華電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實驗室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公示公開之日算起。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通訊地址:錦州市松山新區福州街27號 郵 編:121000聯系電話:3882181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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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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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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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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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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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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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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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華電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實驗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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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大學科技園黃海大街46-2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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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華電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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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華電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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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投資:1500萬元,占地面積:1250m2 ,實驗室檢測范圍:涉及水和廢水及海水、生活飲用水、環境空氣及廢氣、室內空氣、土壤與沉積物、固體廢物、噪聲和振動、環境輻射等檢測項目共46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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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期防治措施
(1)廢氣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實驗室酸霧及非甲烷總烴經通風櫥和集氣罩收集、經管道引至樓頂無組織排放,項目無組織廢氣污染物酸霧、非甲烷總烴排放量均很少,其廠界濃度均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項目廢氣污染物排放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水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項目廢水主要為低濃度實驗廢水、純水制備廢水和生活污水,廢水水質可以滿足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 21/1627-2008)中表2標準,pH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表2三級標準,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進入錦州市第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項目所在地排水管網配套完善,營運期廢水的排放不會對周圍水環境造成污染影響。
(3)聲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運營后的設備噪聲經基礎減振和建筑隔聲等減振措施后,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臨嵩山路一側滿足4類標準,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固廢影響分析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化學試劑廢包裝、廢藥劑、廢試劑瓶、剩余樣品、實驗廢液、含第一類污染物的試驗廢水、清洗廢液、廢樹脂、廢濾芯、生活垃圾。剩余樣品、廢包裝、廢藥劑、廢試劑瓶、實驗廢液、廢樹脂、清洗廢液均屬于危險廢物,暫存在危廢暫存間內,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破碎玻璃、廢包裝、廢濾芯中等可回收部分送物資回收部門再生利用,垃圾送市政垃圾處理站處置;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理處置,進行無害化處理。項目產生的各種固體廢物都得到妥善處理,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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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新區環保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