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直相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農民工工作,強化區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及時研判和掌握農民工信訪情況,關鍵節點時期做好農民工欠薪案件的處理工作,經區管委會研究,決定建立區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定期會商機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責任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工管委關于農民工工作部署,著力解決我區農民工工作難題,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做好農民工信訪穩定工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領導及人員組成
會商機制在區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運行。會商會議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組織召開,結合春季、秋季和春節期間專項行動召開會商會議,緊急情況可隨時召開。會商會議的成員由區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
三、職能分工
三次專項行動期間,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認真履行工作義務,及時掌握本部門負責范圍內的農民工工作情怳,下大力氣認真解決好發生的農民工欠薪問題。
區工管委辦公室負責黨工委、管委會有關農民工欠薪工作統籌協調工作;將各部門執行工作情況納入績效考核。
區政法委負責勞動監察執法過程中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援助工作;
區宣傳與群團工作部負責法律法規的政策宣傳和先進典型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引導;
區社會事業發展局負責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依法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對群體性欠薪事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快速立案,及時有效做出相關行政處理或處罰決定,對欠薪逃逸和惡意欠薪的,迅速整理材料移送公安機關。
區財政金融局負責專項行動的資金保障工作。
區發展改革和經濟管理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管;組織對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工程項目施工監管;督促企業做好實名制登記、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和工資保證金制度等落實工作;聯合相關部門依法加強對建筑領域的監督檢查,并對違規企業進行依法整頓。
市公安局松山分局三次專項行動期間要派駐業務骨干在勞動監察窗口協助開展工作。具體負責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治安案件、依法打擊編造虛假事實活采用非法手段討要農民工工資,或者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的行為。
區檢察室負責根據勞動監察部門提供的信息,及時對拖欠工資2個月以上或有欠薪逃匿可能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進行約談,全程檢查監督移送至公安局欠薪案件的受理、立案及處理情況。
區法庭負責農民工涉法案件的受理、查辦。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檢查并取締無合法證照的企業。
區信訪辦負責做好農民工上訪案件的登記受理和協調解決工作,不能協調解決的,要及時與領導小組溝通,做好案件的轉辦、交辦工作。
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形成聯動機制。一旦發現農民工信訪苗頭,要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匯報。
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3月29日
【文件解讀】
關于建立松山新區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定期會商機制的文件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