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果樹農場、區相關部門:
經管委會研究同意,現將《松山新區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松山新區礦產資源違規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10月27日
松山新區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
清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重要指示精神,根據《中共錦州市委辦公室 錦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錦州市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錦委辦字〔2020〕34號)要求,進一步鞏固我區“五礦共治”整治成果,舉一反三,堅決遏制我區政策性關閉礦山無證開采、超深越界開采、盜采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國家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依據國家《礦產資源法》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政策,經管委會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強化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嚴守生態紅線和資源利用底線,按照“屬地負責、依法依規、科學嚴謹、重拳出擊”的原則,加大礦業秩序整頓力度,嚴厲查處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及犯罪行為,使我區的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工作目標
對全區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全面的清查整治,嚴厲查處礦山違法違規行為,嚴防盜采、亂采,依法追繳相應價款,堅決遏制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亂象。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全面排查(2020年10月27日--11月9日)
各部門要廣泛宣傳礦產資源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對轄區內礦山企業積極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爭取礦山企業的理解和主動配合。對無證盜采礦山及2010年以來政策性關閉礦山企業全面開展排查,結合衛片圖斑、年度儲量報告等基礎資料,進行科學研判。根據需要,可委托有測繪資質、固體礦產勘查資質的單位,對違法礦山進行全面的測量。對媒體披露、群眾舉報、上級移交涉嫌違法的礦山,要依法依規及時查處并做好反饋工作。
2020年11月9日前,要將排查結果報區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嚴格督導,依法查處(2020年11月10日--12月10日)
管委會要依據排查結果,對違法違規礦山逐個提出處置方案及處置時限,及時啟動查處工作。對超深越界、無證采礦、未按開發利用方案開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不履行等違規行為,要依法處理到位;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部門立案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涉黑涉惡的線索的,要及時報送屬地掃黑除惡辦公室依法查處。
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松山新區總結清查整治情況,并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三)鞏固成果,建立長效機制(2020年12月10日--12月30日)
通過這次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問題深刻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工作差距和不足,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礎上,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加強礦產資源管理的長效機制,確保實現對礦山違法違規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和常態化打擊。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
區管委會成立區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負責協調、指導全區專項行動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提高認識,高位推動
開展礦產資源違法違規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是進一步規范我區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全面完成全區關閉礦山恢復治理的重要舉措,社會關注度高,工作難度大,各相關部門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市兩級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
(三)加強督導、務求實效
各相關部門要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按要求上報有關材料及工作成果。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錦州松山新區工管委辦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發
附件:
松山新區礦產資源違規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張大軍 區工委書記
繆徵閣 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 于革學 區工委副書記
熊本成 區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趙玉洪 區工委委員、宣傳與群團工作部部長
劉海成 區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楊繼巖 區管委會副主任
郝家鑫 市公安局松山分局政委
成員: 勾慶鴻 市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局長
李 華 財政金融局局長
陸浩然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祖喜明 市生態環境局松山分局局長
鐘 冬 區發展改革和經濟管理局(農業農村局)局長
董大明 市果樹農場場長
劉 磊 松山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俞江寧 松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趙 衡 凌南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劉 洋 區果樹農場第一書記
沈 軍 市公安局松山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郭 飛 區宣傳與群團工作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
侯 勇 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黃金明 市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副局長
肖樹發 松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孟 娜 松山新區人民法庭庭長
毛 毳 松山新區檢察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負責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局長勾慶鴻兼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區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結束后,領導小組自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