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錦州市城南熱源廠集中供熱工程(一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公示公開之日算起。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通訊地址:錦州市松山新區管委會號三樓 郵 編:121000聯系電話:3882181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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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 對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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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城南熱源廠集中供熱工程(一期)建設項目 |
錦州市南廣路以南4.5km,錦娘線以東600m,現供暖管理處工業園熱源廠東南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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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城南供熱有限公司 |
中環聯新(北京)環境保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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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項目擬建4×140MW熱水鍋爐,配套建設5.39km熱網工程,供熱面積達1200×104m2;擬建13500m2全封閉半地下煤庫1座,16926m2全封閉半地下渣場1座;另外建設輔助化學水處理系統,煙氣除塵、脫硫及脫硝系統;混凝土煙囪高100m,出口內徑6.5m。 |
(1)施工期采取灑水抑塵、設置圍擋、遮蓋篷布等措施減少施工揚塵的產生; (2)優先選用低噪聲施工機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加強管理以減輕施工期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3)禁止雨天施工,定期檢修機械防止漏油,嚴禁隨意排放生活污水; (4)施工挖方盡量回填,無法回填部分及時運至指定場所處置,生活垃圾統一收集; (5)運營期設置在線監測系統保證除塵、脫硫、脫硝系統運行正常,確保鍋爐煙氣達標排放; (6)原煤及爐渣封閉存放,采用濕式除渣,防止粉塵飛揚; (7)臨時渣場做好防水、防滲、防淋溶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8)確保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9)優先選用低噪聲生產設備,采取減振減噪措施; (10)合理布置產噪設備位置,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應減振、隔聲降噪措施。 3.嚴格執行主體工程與其相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管理制度。 4、項目建成后,必須按法律規定程序申請環保專項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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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松山新區環保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