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部門:
經區管委會研究決定,現將《2012年度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2012年度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責任制
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提升利用外資和域外引資(以下簡稱內資)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明確任務,強化責任,全面完成市政府下達的招商引資任務,快速推進松山新區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經區管委會研究決定,在全區實行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并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和組織機構
(一)考核對象:
1、凌南街道辦事處、松山辦事處、巧鳥辦事處、南山街道辦事處。
2、區直26個部門: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監察局、政法委、經發局、科技局、財政局、城建局、環保局、人事局、勞動局、民政局、交通局、農發局、審計局、文教局、衛生局、信訪辦、動監辦、群團部、安監局、區果樹農場、項目辦、招商一局、招商二局。
(二)組織機構:成立由區管委會領導牽頭,招商一局、招商二局、辦公室、財政局、人事局、工商分局、地稅分局、監察局等部門組成的招商引資工作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對象年度招商引資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小組名單附后)
二、外資和內資的范圍
(一)外資必須是國(境)外資金(含設備、技術及外商盈利部分再投資的資金),且用于在松山新區投資興辦合資、合作企業或興辦外商獨資企業。投資者應為國(境)外企業、經濟組織或外國人、外籍華人、華僑、港澳臺胞、海外留學生等。
(二)內資必須是錦州市以外的國內資金(50%是省外,含設備、技術及市外投資的內資企業盈利部分再投資的資金,不包括政府性資金和金融貸款資金,市區本級企業增資不計入招商引資范圍,可計入固定資產投資額),且用于在松山新區投資興辦企業。投資者應為錦州市外的國內法人或自然人。
外資和內資項目必須是在區內投資并已形成固定資產投資的項目才能列入考核范疇。
三、引進外資和內資的認定
(一)外資的認定:投資者必須在松山新區范圍內注冊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并按國家法律規定程序到位注冊資本金。國(境)外投資者出資到位的注冊資本為實到外資(合資或合作企業,按外方出資比例認定)。項目總投資中超過注冊資本部分,如國(境)外匯入資金,經外匯管理部門出具證明,可以認定為外資。通過當地金融機構貸款解決的,不認定為外資。
(二)內資的認定:投資者必須在松山新區范圍內注冊設立企業,并按國家法律規定程序到位注冊資本金。市外國內投資者出資到位的注冊資本金為實到內資(合作企業,按對方出資比例認定)。項目總投資中超過注冊資本的部分,如通過銀行匯入我市并用以固定投資,憑銀行進帳單或資產評估部門驗資證明,審查核實后,可以認定為內資。通過當地金融機構貸款解決的,不認定為內資。
四、引進外資和內資的考核任務計算
(一)計算考核任務的產業:最好是圍繞新區的主導產業所包含的制造業(工業)、農業、畜牧業、養殖業、旅游業、現代服務業、科研機構、文教體衛、基礎設施等國家鼓勵投資類項目。總部經濟必須在新區實地納稅的項目。
(二)不計算考核任務的產業:貿易類項目。
(三)引進資金的考核任務(具體任務見附件一)。實際利用外資和內資考核任務是指當年實際利用外資和內資數(可以是上年合同項目,本年度到位資金)。引進的資金是一個部門完成的,則該部門按全額計算;引進的資金是多個部門共同完成的,引資任務計入主要的牽頭部門。企業自行招商引資的,不能計入單位和部門考核數。對于部門沒有參與外資引進考核任務的單位引進的外資,可按報告期平均折算匯率算成人民幣列入引進內資任務。
| (四)區直各部門下達的外資指標不作為考核任務指標,完成外資任務的部門按照招商引資相關政策給予獎勵。
五、資金到位認定程序
引進內資的單位和部門到區招商二局領取和填寫《松山新區引薦內資登記確認表》,引進外資的單位到區招商一局領取和填寫《松山新區引薦外資登記確認表》,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引進投資企業的批準證書復印件(外資項目)。
(二)引進投資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引進投資企業的驗資報告復印件;銀行進賬單復印件;投資者身份證復印件;固定資產投資發票復印件;項目合同文本和立項批文復印件等其他有效的出資證明。
(四)引進投資企業的國、地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五)投資者出具的引薦者確認書。
區招商一局、招商二局對各單位上報的材料進行初審后,報區招商引資考核領導小組考評審定,同時報市招商局、外經貿局進行全區招商引資任務認定。
六、招商引資工作考核及獎勵
(一)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考核
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考核分兩類進行考核。第一類是對四個街道(辦事處)的考核,主要考核招商隊伍建設情況、基礎工作完成情況、招商任務完成情況(含外資和內資任務)和項目落位前期征地、動拆遷、服務推進情況等。第二類對區直各部門的考核,主要考核招商引資任務完成情況(內資)和項目落位推進工作情況等。工作考核按照量化標準采用百分制進行,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分值權重和評分標準見附件二。
(二)招商引資考核獎勵
1、街道(辦事處)考核獎勵辦法
(1)參評條件: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考核得分70分以上(評分標準見附件二)。
(2)利用外資和內資考核標準:
①完成實際到位外資和內資年度目標的得60分(外資占40%、內資占60%),未達到計劃目標的按比例扣分。超額完成計劃目標的,每超額計劃增加外資100萬美元加1分,內資每增加1000萬元加1分。該項計分最高不超過105分。
②鼓勵引進大項目考核分(該項最高20分)。當年單個項目實際到位外資在200萬美元至500萬美元的,每個項目加4分;5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的,每個項目加8分;1000萬美元以上的,每個項目加12分。單個項目實際到位內資在5000萬元至1億元的,每個項目加4分;1億元至2億元的,每個項目加8分;2億元以上的,每個項目加12分。
③鼓勵零土地招商,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房地產等項目招商考核分(該項最高30分)。對新批存量外資招商(不新征土地)項目,單個項目當年實際利用外資每100萬美元加2分(100萬美元以下按比例得分,下同);增資項目,單個項目當年實際利用外資每100萬美元加2分;新批高新技術外資項目,當年實際利用外資每100萬美元加2分;新批旅游、商貿、現代服務業、農業、基礎設施利用外資項目,當年實際利用外資每100萬美元加2分。
對新引進存量內資招商(不新征土地)項目,單個項目當年實際到位內資每1000萬元加2分(1000萬元以下按比例加分,下同);新引進市外高新技術項目,當年實際到位內資每1000萬元加2分;新引進市外旅游、商貿、現代服務業、農業、基礎設施項目,當年實際到位內資每1000萬元加2分。
④招商引資綜合得分計算辦法:招商引資綜合得分=外資考核得分×40%+內資考核得分×60%。
⑤獎勵辦法:招商引資綜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在第一名的單位并且完成全年各項招商引資任務,獎勵領導班子20萬元,余者且完成全年招商引資任務的單位獎勵領導班子10萬元。未完成內資或外資一項指標的,一票否決,取消評先資格,并從其他獎金中扣除5萬元。
2、區直招商引資部門考核獎勵辦法
(1)參評條件: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考核得分70分以上(評分標準見附件三)。
(2)區直各部門招商引資考核標準:
①完成部門自身實際到位內資計劃目標的得60分,未達到計劃目標的按比例扣分。超額完成實到內資計劃目標的,每增加1000萬元加1分。該項計分最高不超過105分。
②區直部門外資指標200萬美元,只獎不罰。完成的部門獎勵2萬元,評為先進單位。超額部分計入招商引資加分,并以超額部分的1‰獎勵。
③得分計算:區直部門招商引資綜合得分=部門自身完成招商任務得分+部門額外完成外資招商任務加分。
④獎勵辦法:招商引資綜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一等獎1名,獎勵5萬元;二等獎2名,各獎勵4萬元;三等獎3名,各獎勵3萬元。對于完成全年招商引資的其他部門獎勵2萬元。沒有完成任務的部門按照完成的比例相應扣減部門工作人員的風險抵押金。
3、區招商一局、招商二局、項目辦考核獎勵辦法
(1)區招商一局、招商二局、項目辦的考核標準:
①完成所有全區招商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按照“四個一批”既續建、洽談、新開工和儲備等包裝、調度、協調、推進好全區的招商引資項目,做好項目的全程跟蹤服務工作,客商滿意率達到100%。
②完成好全區重大產業項目的前期策劃及招商引資說明會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接待來區洽談項目的客商的接待和洽談工作。全年至少籌劃組織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和國外召開投資說明會三次。
③完成好全區外資和內資項目對市外經貿局、市招商局的各項服務和材料上報、招商項目認定等工作,及時準確地將新區的招商引資項目上報市政府相關部門,并得到認定。
④全年招商一局、招商二局、項目辦至少引進投資超億元的項目2個,投資5000萬元項目4個,投資1000萬元的項目6個,并做好項目的跟蹤落位工作。所有招商引資項目均以項目落位作為考核重要的依據。(對街道辦事處和部門考核也以此為依據)
⑤做好新區對外招商宣傳工作,編撰好新區對外招商材料和管理好新區對外招商網站。
⑥組織、協調完成全區2012年招商引資任務。外資任務指標1.1億美元;內資任務指標70億元人民幣,其中省外項目到位資金35億元人民幣;出口創匯1.9億美元。
(2)獎勵辦法:完成全年市政府下達的招商引資任務和本部門所承擔的招商引資任務,獎勵兩個招商局和項目辦各15萬元,5萬元由主管領導對特殊貢獻部門進行獎勵,共計50萬元。
4、對于在招商引資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并引進重大產業項目(單個項目投資當年資金到位達到內資1億元、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單位和個人,區管委會一事一議給予一定的特別獎勵。
(三)考核獎金的分配
獲獎單位部門的主要領導(街道辦事處黨政主要領導、區直部門主要負責人)至少各得獎金總額的10%,其余獎給其他有功人員。各單位獎金不兼得。
七、本考核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八、本考核辦法由區招商引資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松山新區2012年度街道(辦事處)及區直各部門招商引資任務分配表
2、松山新區2012年度街道(辦事處)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考核表
3、松山新區2012年度區直各部門招商引資工作目標
考核表
4、松山新區招商引資工作考核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 附件1:
松山新區2012年度街道(辦事處)及
區直各部門招商引資任務分配表
|
序號 |
部門 |
任務數 |
序
號 |
部門 |
任務數 |
|
內資
(萬元) |
外資
(萬美元) |
內資
(萬元) |
外資
(萬美元) |
|
1 |
凌南街道 |
20000 |
500 |
16 |
勞動局 |
2000 |
200 |
|
2 |
松山辦事處 |
20000 |
500 |
17 |
民政局 |
2000 |
200 |
|
3 |
巧鳥辦事處 |
20000 |
500 |
18 |
交通局 |
2000 |
200 |
|
4 |
南山街道辦事處 |
20000 |
500 |
19 |
農發局 |
2000 |
200 |
|
5 |
辦公室 |
2000 |
200 |
20 |
審計局 |
2000 |
200 |
|
6 |
組織部 |
2000 |
200 |
21 |
文教局 |
2000 |
200 |
|
7 |
宣傳部 |
2000 |
200 |
22 |
衛生局 |
2000 |
200 |
|
8 |
監察局 |
2000 |
200 |
23 |
信訪辦 |
2000 |
200 |
|
9 |
政法委 |
2000 |
200 |
24 |
動監辦 |
2000 |
200 |
|
10 |
經發局 |
2000 |
200 |
25 |
群團部 |
2000 |
200 |
|
11 |
科技局 |
2000 |
200 |
26 |
安監局 |
2000 |
200 |
|
12 |
財政局 |
2000 |
200 |
27 |
區果樹農場 |
2000 |
200 |
|
13 |
城建局 |
2000 |
200 |
28 |
項目辦 |
60000 |
|
|
14 |
環保局 |
2000 |
200 |
29 |
招商一局 |
|
9000 |
|
15 |
人事局 |
2000 |
200 |
30 |
招商二局 |
514000 |
|
其中:①凌南街道辦事處、松山辦事處、巧鳥辦事處、南山街道(辦事處)各引進省外投資5000萬元項目2個,引進省外投資2000萬元項目3個以上。②項目辦、招商一局、招商二局至少引進省外投資超億元的項目2個,省外投資5000萬元項目4個,省外投資1000萬元的項目6個。
附件2:
松山新區2012年度街道(辦事處)
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考核表
|
項目
名稱 |
考核內容 |
分值 |
評分標準 |
自評 |
審核 |
備注 |
|
招商引資隊伍建設 |
機構健全
人員到位
經費落實 |
5 |
建立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1分),建立招商辦公室,有專門招商工作人員(2分),工作經費有保障(2分)。 |
|
|
達不到要求即為零分 |
|
招商引資基礎工作及項目前期工作 |
招商政策體系
工作制度
考核體系
工作規劃
工作措施
完成招商項目前期工作任務 |
30 |
招商政策體系健全(1分),工作制度健全(1分),考核體系健全(1分),提出工作規劃(1分),工作措施得力(1分),完成招商引資項目前期征地、拆遷、服務工作任務(25分)。 |
|
|
|
|
招商引資任務完成情況 |
加強簽約項目的跟蹤服務 |
5 |
跟蹤服務機制健全(2分),完成項目“四率”指標(3分)。 |
|
|
履約率92%
開工率70%
到資率40%
投產率50% |
|
完成招商引資當年實際引資任務 |
60 |
完成招商引資當年實際利用外資任務(20分),完成招商引資當年實際利用內資任務(40分)。部分完成任務的按比例計分, 超額完成按照評分標準進行額外加分。 |
|
|
|
|
總分 |
|
100 |
|
|
|
|
附件3:
松山新區2012年度區直各部門
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考核表
|
項目
名稱 |
考核內容 |
分值 |
評分標準 |
自評 |
審核 |
備注 |
|
招商引資基礎工作 |
工作計劃
工作總結 |
10 |
提出年度工作意見(5分),完成年度工作總結(5分)。 |
|
|
|
|
招商引資項目前期工作 |
完成招商項目前期工作任務 |
30 |
保證質量完成招商項目前期工作得30分。部分完成任務的按比例計分,超額完成每個項目加2分。 |
|
|
|
|
招商引資實際到位資金 |
完成招商引資實際到位資金任務 |
60 |
完成招商引資(內資)實際到位資金任務的得60分。部分完成任務的按比例計分,超額完成按照評分標準進行額外加分。 |
|
|
|
|
總分 |
|
100 |
|
|
|
|
附件4:
松山新區招商引資工作考核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邢恩國(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副組長:佘素綿(工委副書記)
梁 秋(工委副書記)
馮長偉(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牛振勇(工委委員、組織部部長)
成 員:張宏偉(招商一局局長)
姚鳳岐(招商二局局長)
張 福(辦公室主任)
張 強(財政局局長)
王 玲(人事局局長)
藺賀章(工商高新分局局長)
周 躍(地稅高新分局局長)
魏鐵軍(監察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招商二局。辦公室主任馮長偉(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