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果樹農場,各相關部門:
經管委會研究同意,現將《松山新區關于集中開展“黑建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松山新區關于集中開展“黑建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市紀委印發《關于開展“五黑”領域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經區黨工委、管委會研究決定,由兩委班子成員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對全區范圍內所有“黑建筑”即違章建筑,再進行一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形成對違法建設“零容忍”的高壓態勢,確保違法建設的“黑建筑”得到有效遏制,使我區控違拆違工作邁上新臺階。
一、組織領導
按照市紀委工作要求,即日起至10月15日,利用兩個月時間,集中開展轄區“黑建筑”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為加快推進前期上報未拆除及新發現的違章建筑的核查、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開展,成立松山新區“黑建筑”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任組長,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及副縣級領導干部任副組長,各分管單位、屬地街道及農場負責人為成員。
二、整治范圍
1.無任何審批手續的;2.部分有照和翻擴建超面積的;3.有前期審批手續(如批復、證明、罰沒款收據、臨時占地手續逾期的、農業設施手續逾期的)等非正式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的;4.占用農用地的,或借農業生產之名,但現場不具有農業種植、養殖生產、養殖服務特征的;5.違反規劃設計私搭亂建的。
對于工業生產、商業經營、唯一住宅及特殊情況的,經認真核查,填寫登記表后,提請區黨工委集中研究。
三、責任分工
各包保責任單位按照前期工作分工,繼續對現存違章建筑進行摸排、核查,自行建立臺帳。各屬地街道、市果樹農場、區果樹農場及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做好拆除前的準備工作,盡最大可能讓當事人自行拆除或配合拆除。
1.排查協調工作組
職責:屬地街道、市果樹農場、區果樹農場、各包保單位按照整治范圍,全面準確地對違章建筑摸清查實,由市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對違法占地性質進行認定,由區發展改革和經濟管理局(農業農村局)對涉嫌“大棚房”的違章建筑性質進行認定。
屬地街道、市果樹農場、區果樹農場、各包保單位負責對違章建筑當事人做好宣傳、勸解、安撫工作;區政法委(信訪辦)負責做好相關法律法規指導以及復議準備工作,做好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及時把握信訪動態,做好違法建設治理涉及的信訪維穩工作。
責任單位:屬地街道、市果樹農場、區果樹農場、各包保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區發展改革和經濟管理局(農業農村局)、區政法委(信訪辦)
2.拆除實施工作組
職責:屬地街道、市果樹農場、區果樹農場、各包保單位勸導當事人將物品清理后,由其進行自行拆除;屬地街道、市果樹農場、區果樹農場、各包保單位應做好違章建筑“一戶一檔”和相關臺賬的登記和存檔;由各屬地街道、市果樹農場、區果樹農場匯總后,經各部門領導簽字后,按照要求統一報送至“黑建筑”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拒不配合自行拆除的,由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組織執法人員依法對其強制拆除,強制拆除所產生的費用按照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評估價格,由違建方自行承擔,若違建方拒不承擔費用的,依法將其起訴至法院強制執行,并將其列入失信人名單。
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各街道、市果樹農場、區果樹農場、各包保單位
3.紀檢監察工作組
職責:區紀律監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整治工作中瞞報、漏報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不擔當、不盡責的組織和個人進行組織處理,追究單位和個人責任。
責任單位:區紀律監察工作委員會
4.綜合保障工作組
職責:區宣傳與群團工作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做好治理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廣泛宣傳有關政策法規,及時報道治理行動進展情況,營造濃厚氛圍;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違法建設拆除現場秩序,依法打擊妨礙執行公務和暴力抗法行為;區法庭負責加強法律指導,及時依法受理、辦理涉及違法建設的案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利用違法建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已發放營業執照的配合相關部門責令變更登記住所(地址),拒不配合的依法予以查處。
責任單位:區宣傳與群團工作部、區公安分局、區法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1.嚴格落實以屬地各街道、市果樹農場、區果樹農場為主體的違法建設屬地監管責任制,充分發揮各屬地街道、市果樹農場、區果樹農場及相關部門作用,實施違建防控三級網格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治理違法建設檢查責任,明確劃分違建防控責任區,實行定區域、定人員、定責任、定標準管理。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充實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頻率 ,及時發現、制止、報告、查處、拆除違法建設。
2.拓寬群眾參與渠道,屬地各街道、市果樹農場、區果樹農場要通過向轄區居民公布投訴舉報電話等方式,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及時高效發現處置“黑建筑”等違法建設。
3.要以區域內公職人員、農場職工、村委會成員的“黑建筑”作為突破口,把明顯是別墅、休閑莊園、大院套的違建作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把整治行動抓牢抓實、抓出成效。
4.要按本方案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溝通,緊密配合,形成合力;按照時間節點,壓實責任,強力推進,確保此次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5.紀檢監察部門要提前介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調度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于瞞報、漏報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不擔當、不盡責的組織和個人,進行組織處理,追究單位和個人責任。
6.強化輿論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廣泛宣傳開展城鄉違法建設治理行動的重要意義、工作重點和相關政策,及時報道工作進展情況,宣傳報道工作成效,同時公開曝光反面典型,真正起到督促、威懾、警示作用。
附件:1.松山新區“黑建筑”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
員名單
2.松山新區“黑建筑”專項整治行動任務分解表
錦州松山新區工管委辦公室 2021年8月19日印發
附件1:
松山新區“黑建筑”專項整治行動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繆徵閣 黨工委書記
王 巖 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 組 長:于革學 黨工委副書記
趙玉洪 黨工委委員、宣傳與群團工作部部長
董志明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劉 力 黨工委委員、組織統戰人事部部長 楊敦發 黨工委委員、紀律監察工作委員會書記
楊繼巖 管委會副主任
孫錦麗 管委會副主任
劉華山 副縣職領導干部
成 員:宋 猛 區四級調研員
楊 靜 區宣傳與群團工作部分管日常工作
的副部長
陸浩然 區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
劉彧求 市公安局松山分局副局長
石 凱 區法庭綜合審判團隊負責人
楊春光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孔祥江 區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勾慶宏 市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局長
趙 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祖喜明 市生態環境局松山分局局長
畢樹強 區信訪辦負責人
趙 衡 凌南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劉 磊 松山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董大明 市果樹農場場長
劉 洋 區果樹農場第一書記
紀作學 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黨委書記
區“黑建筑”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紀作學(兼),手機15640600900;聯系人劉博、田麗,辦公電話3862127。郵箱:zjzx3862127@163.com。
松山新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違章建筑監督舉報電話:3880222。
【文件解讀】
松山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松山新區關于集中開展“黑建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