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管發〔2020〕46號
各相關部門:
現將松山新區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秸稈禁燒管控工作方案下發給你們,請各部門提高認識、加強重視,切實落實相關責任,確保完成我區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秸稈禁燒工作任務指標。
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10月23日
松山新區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秸稈焚燒管控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嚴防秋收季節重污染天氣,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調度東北四省(區)秸稈禁燒管控工作情況的函》(大氣函〔2020〕11號)要求,確保我區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秸稈焚燒管控工作順利開展,實現全面禁燒,減少環境污染,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導思想
充分利用改革開放40年來積累的堅實物質基礎,加大力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解決生態環境問題,以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為剛性要求,強化聯防聯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還老百姓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
二、 工作時間和工作目標
時間: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
工作目標:松山新區行政區內落實秸稈禁燒責任制,嚴禁露天焚燒,確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實現國家衛星遙感零火點。
三、 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秸稈焚燒管控工作,經我區工管委研究決定成立松山新區秸稈焚燒管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環保局,由環保局局長祖喜明兼任辦公室主任,并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以及開展相關工作材料收集和上報。
四、 工作措施
(一) 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
秸稈焚燒管控工作最終責任要落實到人,對本轄區秸稈焚燒管控工作負責。區管委會與各街道、果樹農場負責人簽訂責任書,各街道、果樹農場與各村、分場簽訂責任書,各街道、果樹農場劃分片區,責任到人,對轄區內的禁燒工作進行巡回檢查,查處秸稈焚燒行為。
(二) 加強宣傳教育,努力營造氛圍
各相關單位聯動下級單位通過黨員群眾大會、專欄、標語、橫幅、宣傳資料、廣播、宣傳車、氣象大喇叭、微信平臺等媒介,廣泛傳播露天焚燒秸稈對大氣環境、交通安全和人體健康所造成的危害,宣傳秸稈綜合利用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為秸稈禁燒營造好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落實到位
按照“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禁用結合、以禁促用”的原則,實行三級網格管理制度,一級網格為各街道、果樹農場;二級網格為各村、各分場;三級網格為一個村民組或以200畝耕地為一個單位的耕地塊(各街道辦事處、果樹農場必須在充分尊重和征求農戶的意見的基礎上,進行耕地塊的劃分)。各相關單位確定街道、村、組三級責任人,將禁燒責任落實到街道、果樹農場,村組,地塊,層層落實到人。
(四)強化日常巡查,落實責任追究
秸稈焚燒管控任務期間,各村實行24小時巡查,環保局和各街道、果樹農場分別成立巡查隊,堅持常態化巡查。一旦發現露天焚燒秸稈行為,快速出擊,及時撲救,及時上報,從嚴教訓,嚴重的要上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對故意焚燒帶來的嚴重后果的當事人,公安部門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加強巡查督查,確保信息暢通
在秸稈禁燒重要時期,松山新區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導各村禁燒工作的有效落實,及時查處秸稈禁燒違法行為,消除隱患。同時,各村負責人也要確保通訊暢通,及時通報、上報秸稈禁燒相關信息。
(六)強化責任追究制
區環保局、農發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承擔工作監督責任。相關部門領導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具體負責防控工作相關工作人員和各村負責人,承擔直接責任。
松山新區秸稈焚燒管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繆徵閣 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劉海成 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成 員:
祖喜明 區環境保護管理局局長
鐘 東 區發展改革和經濟管理局(農業農村局)局長
趙 衡 凌南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俞江寧 松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譚德啟 市果樹農場黨委書記
李澤剛 區果樹農場負責人
李建偉 區環監所副所長
鄭大為 凌南派出所所長
崔 俊 松山派出所所長
趙 昕 巧鳥派出所所長
李 弘 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
【文件解讀】
松山新區管委會關于做好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秸稈焚燒管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