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錦州市湯河子地區供水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公示公開之日算起。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通訊地址:錦州市松山新區管委會號三樓 郵 編:121000聯系電話:3882181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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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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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湯河子地區供水工程 |
本項目建設地點為松山新區。工程起點為山口隧洞下山管線接口,沿錦娘路向北,工程終點為南廣路已建管線,工程全長4076m。 |
錦州自來水有限公司 |
北京華夏博信環境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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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由大穆配水廠加壓供出,經過山口隧洞下山管線沿錦娘路接至南廣路已建管線,然后再依托市區現有管線(南廣路過女兒河接至學苑路給水管線,再沿福州街給水管線接至市府路已建給水管線,經市府路管線至解放西路管線轉輸至機場路泵房)加壓送至湯河子地區。 |
1、施工期采取灑水增濕措施,控制揚塵污染。施工現場地坪進行硬化處理,場地周圍設置圍檔,運送物料的車輛用罩布覆蓋,施工現場設置2.5m高硬質圍檔。城區內施工不得現場設置瀝青攪拌站和混凝土攪拌機。 2、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對產生高噪聲的設備盡量避免同時施工。晚10時至早6時停止施工。 3、依照綠化、城建、規劃等相關的規定,采取邊施工、邊綠化、邊恢復的原則 4、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廢棄物,及時進行收集,運到指定地點堆放。 5、項目建成后,必須按法律規定程序申請環保專項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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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松山新區環保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