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高新區(松山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
《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筑垃圾
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管執法高新分局、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高新公安分局、區科創發改局、區農業發展局、凌南街道:
經管委會同意,現將《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部門按照本單位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錦州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1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錦州高新區工管委辦公室 2024年1月9日印發
高新區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加強城市建筑垃圾規范管理,嚴厲打擊建筑垃圾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各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有效防止環境污染,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全國城市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城〔2024〕72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1、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排查。深入排查建筑垃圾管理各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精準有力措施,由點及面開展整治,進一步加大建筑垃圾領域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重拳整治建筑垃圾行業亂象。
2、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施策。圍繞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落實落細工作責任,強化聯合監管執法,實現事前事中事后閉環管理;統籌推進設施規劃和建設,開展存量治理,確保建筑垃圾合法合規處置。
3、堅持常抓不懈,久久為功。堅持階段性集中整治和常態化嚴格監管相結合,階段性集中整治重在發現突出問題,查找薄弱環節,堵塞監管漏洞;常態化監管重在壓實各方責任,強化部門協同,提高監管效率。
全面排查建筑垃圾突出問題,堅持立行立改,依法依規從嚴從重從速懲處違法犯罪行為,形成高壓態勢。到 2027年底,基本建立建筑垃圾治理體系,健全完善監督管理和執法聯動機制,防治建筑垃圾違法違規行為。
二、全面排查整治
(一)深入排查整治建筑垃圾產生、收集環節違法違規問題
1、強化城市建筑垃圾產生核準監管
對城市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全面排查:
(1)對未辦理建筑垃圾產生核準的,要督促辦理核準手續,并依法從嚴查處。
(2)對建筑垃圾產生類別、時限超出核準范圍的,要督促補辦對應的建筑垃圾產生核準手續,并依法從嚴查處。
(3)對建筑垃圾實際產生量和核準產生量進行比對,發現產生量存在漏報、瞞報、虛報的,或產生量明顯大于核準量的,嚴查建筑垃圾去向,并依法從嚴查處。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執法高新分局
責任分工:
區住建局負責對城市在建工程項目進行監督管理。
城管執法高新分局負責對涉及住建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核查處罰。
2、嚴格落實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備案制度
全面排查在建工程項目情況:
(1)對施工單位未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或未進行報備的,要求立即整改并依法進行查處。
(2)對施工單位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內容不齊全、數據不真實的,要求立即整改重新報備。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執法高新分局
責任分工:
區住建局負責對城市在建工程項目進行監督管理。
城管執法高新分局負責對涉及住建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核查處罰。
3、強化施工現場管理
(1)排查建筑垃圾分類制度落實情況,對施工現場未分類收集建筑垃圾,或者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固體廢物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清理和整改,并依法進行查處。
(2)排查建筑垃圾排放管理情況,對工程建設項目擅自傾倒、拋撒、堆放建筑垃圾,未按規定利用或處置建筑垃圾的,依法從嚴查處。
(3)排查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相關指導意見及要求落實情況,加強建筑垃圾源頭管控。
(4)對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落實建筑垃圾產生監管主體責任進行檢查,對于未履行職能的,要責令作出整改。
(5)對施工現場未配備建筑垃圾現場管理人員的,要求即知即改。
(6)對施工現場未及時清運建筑垃圾的,要求立即整改。
(7)對施工現場進出口道路未硬化,出口未設置沖洗設施的,要求立即整改。
(8)對施工現場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離場前的車容車況、密閉措施、裝載情況等進行嚴格檢查,發現未落實密閉和沖洗以及車輛號牌不清晰的要求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實施查處。
(9)對工程建設項目建筑垃圾利用或處置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未按規定進行定點定向利用或處置的,進行嚴厲查處。
(10)對物業小區住宅及商鋪裝飾裝修產生的建筑垃圾進行排查,對垃圾產生量、垃圾去向等相關信息進行登記并形成臺賬。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執法高新分局、區農業發展局、凌南街道
責任分工:
區住建局負責對城市在建工程項目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
城管執法高新分局負責對涉及住建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核查處罰。
區農業發展局負責對本行業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
凌南街道負責對物業小區住宅及商鋪裝飾裝修產生的建筑垃圾進行排查監督并做好登記。
(二)深入排查整治建筑垃圾貯存、利用和處置環節違法違規問題
1、加強建筑垃圾臨時貯存場所監管
(1)全面摸排臨時貯存場所情況,切實掌握臨時貯存場所建筑垃圾堆存底數,對未依法辦理臨時貯存場所相關手續的,要督促責任人限期補辦,不能補辦的要及時清理。
(2)對地基處理、地表水導排、安全監測、污染防治等配套措施缺失,堆體存在滑坡、坍塌隱患的,要督促責任人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對于造成環境污染的,要進行環境治理。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執法高新分局、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區農業發展局
責任分工:
區住建局負責對臨時貯存場所底數、手續、堆體安全隱患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城管執法高新分局負責對涉及住建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核查處罰。
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區農業發展局對涉及本行業相關內容進行監督管理。
2、加強建筑垃圾利用、處置設施監督檢查
對經核準的建筑垃圾處置場所和資源化設施全覆蓋檢查:
(1)對接收未經核準處置的建筑垃圾的,要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進行查處。
(2)對未落實污染防治、安全生產措施的,要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進行查處。
(3)對未建立管理臺賬的,要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進行查處。
(4)未設置沖洗、計量和監控等設備設施的,要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進行查處。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執法高新分局
責任分工:
區住建局負責對經核準的建筑垃圾處置場所和資源化設施進行監督管理。
城管執法高新分局負責對涉及住建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核查處罰。
3、嚴厲打擊非法傾倒
對違規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點位,發現一起清理一起,并嚴查建筑垃圾來源和責任人:
(1)重點打擊在河道、湖泊、水庫管理范圍內,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市(縣、區)際毗鄰區域,交通道路沿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林地、濕地,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內非法傾倒建筑垃圾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重點排查違規設立的建筑垃圾臨時貯存場所、處置場所或資源化利用設施,一經發現立即依法進行查處。
責任單位:高新公安分局、區住建局、城管執法高新分局、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區農業發展局
責任分工:
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區農業發展局負責對涉及本行業相關內容進行監督管理。
區住建局負責對臨時貯存場所、處置場所或資源化利用設施進行監督管理。
城管執法高新分局負責對涉及住建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核查處罰。
高新公安分局負責對非法傾倒、堆放、轉移建筑垃圾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全面治理提升
(一)加快推進規劃編制實施
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遼寧省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編制導則(2024版)》要求,各縣(市)加快推進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編制工作。在編制城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時,要統籌考慮建筑垃圾產生量及源頭分布,科學規劃建筑垃圾臨時貯存、資源化利用、填埋處置等各類設施選址和空間布局,明確建設規模、用地需求和建設時序等,根據實際需要落實設施用地,確定建筑垃圾處置固定去處。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
責任分工:
區住建局負責加快推進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編制工作,確保年底前完成。
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負責依據城市國土空間規劃,合理布局并落實設施用地。
(二)加強設施建設管理
1、開展建筑垃圾各類設施建設情況排查。尚未建設的,要把建筑垃圾處置設施作為城市兜底性市政基礎設施,納入重點項目建設計劃,確保按期完成設施建設任務。
2、將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納入大規模設備更新和循環利用政策支持范圍,培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基地和骨干企業。
3、督促建筑垃圾利用和處置單位加強運行管理,落實場區污染防治措施,開展安全風險評估,推動隱患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科創發改局
責任分工:
區科創發改局負責與市發改委對接將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納入大規模設備更新和循環利用政策支持范圍,培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基地和骨干企業。
區住建局負責對建筑垃圾各類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三)開展建筑垃圾存量治理
全面排查、評估存量建筑垃圾情況:
1、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和地質災害風險區的臨時貯存場所,要將建筑垃圾有序轉移至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或處置場所。
2、涉及占用耕地地塊的恢復整改,要做到對建筑垃圾的徹底清運,還應按原有情況同步恢復田間道路、灌溉設施等農田配套設施,與周邊相鄰的農田配套設施相貫通,確保滿足正常耕種條件,堅決防止簡單覆土代替整改。
3、對存在環境隱患或造成環境污染的臨時貯存場所,進行污染防治和治理。無法原位防控和治理的,將建筑垃圾有序移至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或處置場所。暫時無法轉移的,應完善整治方案,明確完成時限,強化監測和管控措施,確保安全。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區農業發展局
責任分工:
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區農業發展局負責對涉及本行業相關內容進行監督管理。
區住建局負責協調屬地街道將建筑垃圾有序轉移至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或處置場所工作。
(四)強化聯合監管執法
組建建筑垃圾聯合執法工作專班,建立建筑垃圾聯協同監管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實行定期會商、協作聯動、信息共享制度,暢通線索通報渠道,進一步形成監管合力,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協調和統籌各部門和基層執法力量,開展常態化聯合執法行動,提升執法效能。
責任單位:高新公安分局、區住建局、城管執法高新分局、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區農業發展局
責任分工:
高新公安分局、區住建局、城管執法高新分局、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區農業發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工作安排
(一) 集中整治階段
1、抓緊部署、夯實目標責任(2025年1月1日-1月7日)
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認清開展建筑垃圾專項整治的重大現實意義。緊密結合實際,細化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全面動員部署,層層傳導壓力,壓實市級統籌、縣(市)區抓落實的工作責任,確保整治措施到位。
2、部門聯動,全面排查整治(2025年1月8日-2月7日)
全面深入開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堅持邊查邊改、立行立改,著力提升排查整治工作質量。加強監督檢查,督促責任主體履行職責,規范處理建筑垃圾。加大執法打擊力度,依法依規從嚴從重從速查處,通報一批典型案件。
3、常抓不懈,持續鞏固提升(2025年2月8日-2月底)
各成員單位工作總結請于2月9日前報送區住建局。在全面整治的基礎上,鞏固專項整治行動成果,逐步完善建筑垃圾全過程監督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長效機制,形成地區、部門之間線索通報、案件移送、溯源查處、聯合懲戒等一系列工作機制,持續保持聯動打擊的態勢,確保長效治理。
(二)常態化整治階段(2025年起)
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及時總結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經驗,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成因,進一步“補短板強弱項”,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問題得到根本解決。每年常態化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適時開展問題整改“回頭看”,確保取得明顯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
建立高新區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協調機制,協調機制由管委會何濤副主任任總召集人,區住建局負責牽頭,會同區科創發改局、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城管執法高新分局召集高新公安分局、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區農業發展局、凌南街道組成。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協調、督導各成員單位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研判和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相應成立整治工作專班,扎實有效推進。
(二)壓實主體責任,規范行業監管
堅決落實從嚴監管要求,認真壓實屬地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同時要完善多部門之間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及時開展、有效推進。對工作中失職失責或涉嫌違法違紀的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導向作用,做好建筑垃圾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政策解讀,及時反映進展成效,曝光典型案例。高度重視群眾的監督舉報,對通過12345市民熱線等監督平臺、提供建筑垃圾違法違規線索或舉報建筑垃圾違法違規行為的,務必要認真核實并及時抓好整治。堅持群策群力,齊抓共管,不斷形成全社會關注、關心、監督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聯 系 人:谷笑楠、李佳
聯系電話: 3878002、3878004
郵 箱:18842185477@163.com
附件:1、高新區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協調機制組成人員
2、高新區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聯系表
附件:1
高新區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協調機制組成人員
總 召 集人:何濤 管委會副主任
召 集 人:畢樹強 區住建局局長
紀作學 城管執法高新分局局長
成 員:張天洋 區科創發改局副局長
李在強 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局長
韓雪飛 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副局長
劉 驥 高新公安分局副局長
魏 洪 區農業發展局副局長
李 野 凌南街道武裝部長
附件:2
高新區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聯系表
序號地區
(單位)分管領導聯絡人郵箱備注
姓名職務辦公電話手機姓名職務辦公電話手機
1凌南街道李野武裝部長15941674666朱宏博委員808100618341274245
2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白東林執法隊長16604162137譚輝副隊長16604162098
3科技創新與發展改革局(火炬辦公室)張天洋副局長388628918041651025柴旸科員386310915037122952ssjfj709@163.com
4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韓雪飛副局長211226613897830833田心剛三級主任科員211887113352190030zrzyjssfj@163.com
5高新區農業發展局魏洪副局長388719915541607766董靚工作人員356222613384166676
6高新公安分局劉驥副局長13940625554關永旭內保大隊大隊長18341633777
7高新區執法分局紀作學局長16604160066常偉辦公室主任388826213841645833
【文件解讀】
錦州高新區(松山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