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遼寧省關于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立審批流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管委會研究同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請認真貫徹落實。
(此頁無正文)
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錦州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高新區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審批流程實施細則(試行)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立審批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遼寧省關于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適用范圍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通過線下方式面向中小學生,實施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非學科類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設立審批,適用本細則。
二、審批標準
在高新區范圍內,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各類非學科類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要求、達到相應設置標準的,可提出設立申請,由行政部門依法審批。按照《遼寧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遼寧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遼寧省校外體育類培訓機構行為規范(試行)》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職責分工
根據《遼寧省關于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由教育部門負責轄區內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審批的受理申請,組織科技、文旅、體育等部門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申請材料和辦學現場進行審核??萍?、文旅、體育等部門依據法律法規中涉及本部門的職責范圍,對專業條件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報教育部門,由教育部門作出許可決定并發證。
四、設立流程
培訓機構舉辦者應當按照教育法律法規和相應設置標準等規定進行籌備,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以依法辦理設立手續:
(一)名稱申報或名稱審核
培訓機構舉辦者在提交申請材料之前,應當根據所設立的培訓機構的機構屬性,至相應的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辦理名稱自主申報,或者至相應的屬地民政部門依法辦理名稱審核。其中,營利性培訓機構的登記機關為市場監管部門,非營利性培訓機構的登記機關為民政部門。
(二)設立申請
已辦理名稱自主申報或名稱審核的舉辦者,并按《高新區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項目清單目錄(試行)》申請設立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應當向教育部門提交設立材料。所有設立材料按一式三份提交。
(三)受理審核
舉辦者(申請人)按照本指引提交申請材料至教育部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教育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并出具書面回執。
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審批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舉辦者按照行政審批部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行政審批部門應依法作出受理決定,并出具相關回執。
(四)現場勘查
教育部門組織力量對辦學現場進行勘查?,F場勘查中若發現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需現場告知舉辦者整改。
(五)專業審核
教育部門組織科技、文旅、體育等部門對舉辦者提交的專業申請材料進行專業審核,相關部門5日內出具專業材料審查意見。
(六)審批
教育行政部門參考專業審核意見,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依法作出準予設立的書面決定,并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依法作出不予設立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七)公告
對于通過審批、準予設立的培訓機構,行政審批部門應當予以公告,公告內容包括培訓機構的屬性、名稱、地址、培訓類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等信息。
(八)法人登記
經批準設立的培訓機構,應在領取辦學許可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相關規定向登記機關申請法人登記。其中,營利性培訓機構至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營業執照,非營利性培訓機構至民政部門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登記后應在10日內報教育部門備案。
申請辦學許可證前已經登記設立,持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培訓機構,應當依法向審批機關申請辦學許可。涉及登記事項變更的,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繼續在原辦學場所辦學,但要改變登記屬性的(營利性轉非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轉營利性),應將原單位登記證書注銷登記。
五、資金監管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通知》(教監管函〔2021〕2號)和《遼寧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遼寧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遼教發〔2021〕81號)文件要求,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實行屬地監管原則,采取預收費監管或保證金模式監管,采取預收費監管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應全額納入監管范圍,預收費須全部進入資金托管專用賬戶,不得使用本機構其他賬戶或非本機構賬戶收取培訓費用;采取保證金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按照3個月預收費總額繳納風險保證金;鼓勵培訓機構實行先服務后收費,未納入資金監管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開展招生培訓活動,取得辦學許可證后應在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注冊登記并完善相關信息。
六、證照管理
培訓機構應當在培訓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等信息,實行“亮證辦學”。遺失證照的應當立即公告,并且及時至證照頒發機關補辦。
七、分支機構
營利性培訓機構跨縣(市、區)設立分支機構的,須經過分支機構所在地審批機關審批批準,執行所在地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參照本細則的設立審批流程。非營利性培訓機構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八、分立與合并
培訓機構分立、合并的,應當符合相應的設置標準,進行財務清算,在決策機構作出決議后,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審批參照本細則的設立審批流程。
十、變更與延續
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行政負責人、地址、培訓內容、培訓對象等事項變更,應當向原行政審批部門提出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行政審批部門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培訓機構如需延續辦學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之前向原行政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培訓機構在許可期限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的,辦學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可以自動延續、換領新證。
附件:1.高新區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辦理流程圖
2.高新區審批設立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事
指南
附件 1
高新區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辦學許可證辦理流程圖
附件 2
高新區審批設立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辦事指南
事項名稱高新區審批設立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頒發的 證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頒發的證件
有效期
3 年
參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整改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
《遼寧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遼寧省關于面向中小學生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辦法〉的通知》
《遼寧省校外體育類培訓機構行為規范(試行)》
《遼寧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
《遼寧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
審批條件開辦資金實繳不少于 10 萬
黨建工作
堅持黨的領導,強化黨的建設,做到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黨員 3 名以上,應提供按照相關規定成立黨組織并開展活動承諾書;黨員人數不足 3 名,應聯合組建聯合黨支部。
校舍要求培訓場所應當具有與培訓活動相適應的消防、環保、衛生、安全防護等條件。不得使用簡易建筑、違章建筑、危房、車庫、地下室、半地下室、自建房、民宅和其它有安全隱患或不適合培訓活動的房屋作為培訓場所。舉辦者以自有場所辦學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材料;以租用場所辦學的,應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協議)和產權證明材料,租賃期限自申請辦學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
科技類培訓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生均培訓面積=培訓場地總面積/同一時間場上學員人數,其中培訓場地總面積指用于培訓的場地面積,不包括配套服務場所面積。下同)。
文化藝術類培訓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舞蹈類和戲劇類不低于5平方米。
體育類培訓場所中,棋牌類培訓項目每班次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其他培訓項目每班次生均面積不低于5平方米。開展高危體育項目的校外體育培訓,體育場地應符合國家規定的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相關體育設施、器材應符合國家標準,室內場地應在主要位置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審批條件舉辦者培訓機構舉辦者,應當是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
舉辦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或企業),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資格;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單位名單;法定代表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
舉辦培訓機構的個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
聯合舉辦培訓機構的,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合作方式、業務范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方為實際控制人的社會組織舉辦培訓機構的,應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行政負責人(校長)要求行政主要負責人應當具有中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具備教師資格,有5年以上相關教育管理經驗。
從業人員培訓機構從業人員聘用和管理應當符合《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培訓機構應當配備與培訓類別、層次及規模等相適應的專兼職員工隊伍。培訓機構的教學、教研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舉止文明,關心愛護學生;熟悉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無犯罪記錄;不得聘用已納入“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黑名單”人員。培訓機構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聘用在境外的外籍人員。不得聘用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
審批條件從業人員1.1科技類培訓機構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每班次專職教學人員原則上不低于學生人數的2%;面向3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的線下培訓,每班次專職培訓人員原則上不低于兒童人數的6%??萍碱惻嘤枡C構教學、教研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
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每班次專職教學人員原則上不低于學生人數的2%;面向3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的線下培訓,每班次專職培訓人員原則上不低于兒童人數的6%。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教學、教研人員需具備1年以上從教或教育實習經歷,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1.與教學內容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2.與教學內容相對應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3.與教學內容相對應的文化藝術類中級及以上專業職稱;4.與教學內容相對應的省級及以上文化藝術類協會、學會或專業機構成員。
體育類培訓機構原則上每班次培訓的學員人數不超過35人,超過10名學員的培訓應至少有2名執教人員。體育類培訓機構主體的執教人員應持有以下至少一種證書:1.體育教練員職稱證書;2.社會體育指導員職業資格證書;3.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頒發的體育技能等級證書;4.體育教師資格證;5.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確定的人才評價機構頒發的體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6.經遼寧省體育行政部門(含上級)認可的相關證書。開展高危體育項目的校外體育培訓,從業人員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職業資格。
培訓機構應在機構醒目位置公示教學、教研人員的姓名,照片,資質證書及編號等信息,并及時在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更新、完善相關信息。
培訓機構應當做好員工的培養培訓,定期開展思想政治素質、業務能力等培訓,鼓勵員工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提升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
審批條件課程設置培訓機構應具有明確的辦學宗旨和培養目標,應制定與其培訓項目和專業相對應的培訓計劃、教學大綱,配備相應教材,合理安排培訓課程內容。課程內容必須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要求,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教學培訓全過程,體現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
培訓機構應依據《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規范培訓教材選用程序,選用的培訓材料須為審核通過的培訓材料或正式出版發行的教材。培訓機構選用境外教材,應參照《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嚴禁使用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訓教材和資料,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嚴禁使用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的培訓教材和資料。培訓機構對所有培訓材料存檔保管、備查,保管期限不少于相應培訓材料使用完畢后3年。
對于無法清晰界定非學科培訓類別的課程,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做好培訓內容辨別和鑒定工作,依據《高新區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項目清單目錄(試行)》,組織專家團隊進行審定,出具審定意見書,確定非學科類培訓類別。培訓機構不得在非學科類培訓項目中開設學科類培訓內容或變相開展學科類培訓。嚴禁違規組織學員參與未經國家、省、市、縣(市、區)備案的競賽活動。培訓機構不得與中小學校勾連牟利,參與普通中小學校課后服務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申請材料( 一)遼寧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立申請表按表格要求如實填寫并簽章。
(范本1, 一式 3 份)
( 二)名稱核準通知書和開立臨時存款賬戶通知書( 一式 3 份)
(三)申辦 報告
按要求如實填寫并簽章。
(范本 2,一式 3 份)
(四)開 辦 資金、注冊資本有效證明文件機構提供銀行出具資金存款證明或《驗資報告》。
(一式 3 份)
申請材料
(五)舉辦者、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負責人(校長)的資質文件一、基本信息表(一)
二、舉辦者提供材料為:
(一)舉辦者是社會組織的,應提供:
1.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
2.社會組織征信報告;信用狀況良好承諾書;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法定代表人征信報告;信用狀況良好承諾書。
(二)舉辦者為個人的,應提供:
1.有效身份證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征信報告;信用狀況良好承諾書。
三、法定代表人提供材料為:
有效身份證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征信報告;信用狀況良好承諾書。
四、行政主要負責人(校長)提供材料為:
有效身份證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征信報告;信用狀況良好承諾書;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履歷表。
(以上材料,交原件1份,復印件3份)
(范本3,范本4(1)(2),范本5(1)(2))
申請材料
(六 )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1、機構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培訓機構理事會或者董事會由五人以上組成(5— 13 人)。其中三分之一 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應當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長、董事長或者校長擔任。
(營利性機構為范本6(1),非營利性機構為范本6(2),一式 3 份)
2、管理制度
培訓機構應當制定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學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學生管理制度、資產和財務管理制度、收退費管理制度、設施設備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實地檢查環節查看)
(七)辦學場所房產權屬材料1.以自有場所舉辦的,須提供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等,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須提供商品房發票土地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文件等。
2.以租賃場地舉辦的,應提供產權人不動產權證及租賃合同(協議) 租賃期不少于 2年。
( 一式 3 份)
申請材料
(八)培訓場所內部結構平面圖平面圖標明實際用于教學的區域、面積等。 (一式3份)
(九)消防、環保、衛生、質檢等證明材料1.消防
建筑面積在 300 ㎡以上的校外培訓機構應提交建設工程消防審核驗收文件或備案文件(在室外開展體育類培訓的除外)。
建筑面積不超過 300 ㎡,并且不提供寄宿、也沒有餐飲服務的校外培訓機構,提供消防承諾書。
2、環保
新裝修的培訓機構出具第三方環境檢測合格證明;器樂類培訓機構應當做消音處理。
3、衛生
有食堂的機構出具衛生許可證。
4、質檢
體育、科技類機構依據情況出具設備、器材質檢合格證明;
(范本7一式3份)
(十)設施設備情況表
按表格要求如實填寫并法人簽章。培訓機構應具有與培訓層次、培訓類別、培訓項目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和圖書資料等。
(范本8 一式3份)
申請材料
(十一)擬任首屆董(理)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 監事會明細表
按表格要求如實填寫并法人簽章。董(理)事會應為五人及以上,且三分之一以上成員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同時還應提供表中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相關從業資質材料及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等復印件。
(范本9 一式3份,其中無犯罪記錄證明提供原件 1 份,復印件 2 份)
(十二)(擬聘 用)從業人員明細表按表格要求如實填寫并法人簽章。還應提供表中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相關從業資質材料、勞動合同等復印件及無犯罪記錄承諾書、無犯罪記錄。承諾書簽字蓋指紋。
(范本10 一式3份)
(十三)培訓機構黨員名單
按表格要求如實填寫并法人簽章。黨員 3 名以上,應提供按照相關規定成立黨組織并開展活動承諾書;黨員人數不足 3 名,應建立聯合黨支部。
( 范本11 一式 3 份)
(十四)擬用培訓材料備案表按表格要求如實填寫并法人簽章。同時提供培訓計劃、課程設置和教學大綱。所有培訓資料應符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遼寧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遼寧省校外體育類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遼寧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有關要求。
(范本 12 一式3份)
申請材料(十五)聯合辦學協議兩個以上舉辦者聯合舉辦培訓機構的需提交,協議內容需明確各自計入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的出資數額(非營利性)/各方出資的數額(營利性)、方式以及比例,各自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辦法等內容;單獨舉辦則無需提供。
(一式3份)
(十六)捐贈協議(非營利性培訓機構,如有)
資產來源屬捐贈性質的需提供。內容應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財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文件。
(非營利性機構如有,一式 3 份)
(十七)授權
委托書
如舉辦者委托他人進行申辦審批申請,需提供委托書( 一式 3 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一式 3 份)。委托書須注明被委托人權限:1.提交并核對審批材料中的復印件并簽署核對意見;2.修改填寫錯誤的審批材料;3.領取辦學許可證。舉辦者需簽名按手指印。
(范本 13)
注意事項備注:
一、所有提交材料數據根據表格要求上交一式3份,所有內容須真實無誤。
二、填寫內容字跡要清晰、工整,若手寫,請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三、材料中的時間、電話號碼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填寫。
四、提交材料為復印件的,復印件必須清晰、印鑒齊全、內容齊全、字跡清晰,需注明或手寫“復印件與原件相符”,法人需在所有復印件上簽單。
五、如培訓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是在國外獲得的,該資格證明文件需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獲得資格證明所在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或公證機構公證;在港澳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獲得的,需經所在地區公證機構公證。其中,在國外、港澳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獲得的學歷證書,還可到我國學歷認證機構認證。關于文書領事認證規定可查詢中國領事服務網(網址:http://cs.mfa.gov.cn/),或具體聯系相應的中國駐外使領館。
聘用外籍人員任教或任職的,需提交外籍人員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護照(或國際旅行證件)信息頁、簽證頁、入境簽章頁或居留許可信息頁,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外國人在華工作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及備案手續。
審批決定
部門錦州市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
專業審核
部門錦州市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錦州市高新區科技局
審批流程培訓機構舉辦者應當按照教育法律法規和相應設置標準等規定進行籌備,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以依法辦理設立手續。
1、名稱申報
培訓機構舉辦者在提交申請材料之前,應當根據所設立的培訓機構的機構屬性,至市場監管部門或者至民政部門依法辦理名稱申報。其中,非營利性培訓機構,需到民政部門申報;營利性培訓機構,需到市場監管部門申報。培訓機構名稱的行政區域、行業表述應當與機構辦學所在地、類別等相符合,名稱中的組織形式必須明確易懂。非營利性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一般表述為:錦州市高新區 XX 體育/藝術/科技培訓中心;營利性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名稱由申請人自主申
審批流程報,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即可。已經登記設立,持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培訓機構,名稱符合設置標準相關規定,可沿用現有名稱。
2.設立申請
已辦理名稱自主申報或名稱審核的舉辦者,并按《高新區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項目清單目錄(試行)》申請設立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應當向教育部門提交設立材料。所有設立材料按一式 3 份提交。
3.受理審核
舉辦者(申請人)按照本指引提交申請材料至教育部門,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教育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的 5 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并出具書面回執。
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教育部門在 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舉辦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
4.現場勘查
教育部門組織力量對辦學現場進行勘查。現場勘查中若發現不符合法定形式,需現場告知舉辦者整改完善。
5.專業審核
教育部門組織科技、文旅、體育部門對舉辦者提交的專業申請材料進行專業審核,并5日內出具專業材料審查意見。
6.審批
教育部門參考專業審核意見,對于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依法作出準予設立的書面決定,并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依法作出不予設立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時限描述1.受理時間:全年工作日。
2.審批機關正式受理審批后,90 日完成。
審批收費無
收費標準無
收費依據無
審批表格見附件
咨詢與投訴
機構咨詢機構:錦州市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
咨詢電話:0416-3861200
投訴機構:錦州市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備注【全文中舉辦者簽名按手指印】:舉辦者如是個人為簽名按手印,
舉辦者如是單位,為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名按手指印。
【文件解讀】
錦州高新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審批流程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