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農場,管委會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
經管委會同意,現將《高新區2022—2023年秸稈禁燒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錦州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10月12日
高新區2022—2023年秸稈禁燒實施方案
為做好2022年秋季至2023年春季轄區農作物露天秸稈禁燒工作,防止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共遼寧省委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遼委發〔2018〕27號)和《錦州市人民政府藍天工程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加強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通知》(錦藍天發〔2017〕22號)精神,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標本兼治、疏堵并舉、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執法監督,狠抓責任落實,實現轄區零火點。同時,深入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實現變廢為寶,確保轄區不發生因秸稈焚燒引起的大氣污染事件。堅持依法禁燒、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教育與處罰并重的原則嚴格依法行政。
二、目標任務
從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確保轄區內無秸稈焚燒現象,實現全域零火點。
三、秸稈禁燒重點區域
高速鐵路兩側各5公里,鐵路兩側各2公里,國省道兩側各1公里,人口集中區域,空氣質量監測點位2公里,旅游景區內、自然保護區、林地和重要通信、電力設施周邊1公里區域。
四、部門職責
1.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對國家衛星及遼寧省遙感衛星拍攝的火點位置進行及時準確的確認,對各街道(農場)秸稈禁燒工作落實情況會同區工管委辦(督考)進行檢查和督查,不定期對各街道(農場)進行火點巡查,對發生焚燒秸稈后的過火面積進行確認,對處理情況進行督查,匯總后及時上報區工委、管委會并進行通報。
2.區農業發展局:負責深入推廣秸稈綜合利用,全力推進秸稈還田,變廢為寶,確保秸稈綜合利用率達考核標準。負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因秸稈焚燒造成燒毀林地內樹木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罰。
3.公安分局:負責對秸稈焚燒的當事人進行調查核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
4.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秸稈禁燒工作中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及監管不利的單位和個人,依據《遼寧省秸稈焚燒防控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進行嚴肅問責。
5.區應急局:負責因秸稈焚燒引起重大火情時,協調消防等部門進行應急處置。
6.各街道(農場):各街道、農場主要領導為本轄區秸稈禁燒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本街道、農場轄區內秸稈禁燒的全部工作,對秸稈禁燒工作負總責。成立秸稈禁燒工作組,對轄區內秸稈禁燒工作實施統一組織、指導、協調、督查,制定禁燒工作方案,建立禁燒工作責任制。要將禁燒任務分解落實到村民小組和班組,明確具體責任人,充分發揮小組長和片區責任人作用,嚴防死守,確保不發生違規焚燒秸稈現象。按照“三級”網格化監管原則,確定三級責任人,將禁燒責任落實到街道(農場)、到村組、到地塊、到生產者。
五、加大宣傳力度
各街道(農場)要加強輿論宣傳和監督,充分利用標語、橫幅、宣傳單、公開信等形式開展廣泛的宣傳。村干部要主動上門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六、落實責任制度
落實層層包保責任工作機制,區領導包街道(農場),街道(農場)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農戶到具體地塊,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網格。同時,街道(農場)要成立禁燒巡邏隊,24小時值班,嚴防死守,確保田間地頭“不著一把火,不焚燒一處秸稈,不出現一處焦斑,不在媒體上出現負面報道”,確保轄區內無露天焚燒秸稈現象,無因焚燒秸稈引發的環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和群眾集體上訪事件。
七、實行考核與責任追究制度
1.凡因焚燒農作物秸稈引發的環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和群眾集體上訪事件,由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根據衛星拍照確認火點和巡查發現火點數量,管委會將嚴格按照《遼寧省秸稈焚燒防控責任追究暫行規定》予以追責。
3.生態環境分局對各街道(農場)禁燒秸稈火點位置及火點殘留和焦斑情況進行督查,對督查過程中弄虛作假和干擾阻撓督查工作的單位或個人上報區工委、管委會嚴肅處理。
附件:高新區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錦州高新區工管委辦公室 2022年10月12日印發
附件
高新區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王 巖 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 何 濤 管委會副主任
成 員 陳德新 區工管委辦公室主任
李在強 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幫扶組組長
畢樹強 區應急局局長
陸浩然 區農業發展局局長
齊漢旭 公安分局副局長
李大亮 區紀檢監察工委副書記
吳海濤 凌南街道辦事處主任
俞江寧 松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張洪智 市果樹農場農業管理部部長
李澤剛 區果樹農場場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李在強(兼),辦公室地點設在生態環境分局,聯系電話3870588。
【文件解讀】
錦州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高新區2022—2023年秸稈禁燒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