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果樹農場、區相關部門:
現將《錦州高新區(松山新區)開展全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錦州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5月30日
錦州高新區(松山新區)開展全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行動”
的實施方案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按照《錦州市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原則及工作目標
“百日攻堅行動”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批示指示精神和上級的會議精神為指導,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隱患就是事故,堅持突出重點、問題導向,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堅持提升本質安全,嚴厲打擊自建房違法違規行為。結合全區正在開展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專項清查、自然災害風險普查,通過100天的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摸清全區自建房底數和風險隱患數,及時消除自建房安全風險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整治范圍
按照制定清單、交辦制、整改制、銷號制、通報制“一單四制”要求和分類處置原則,區分輕重緩急,實行分類處置,及時消除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
(一)排查整治范圍
全區城鄉所有經營性自建房。自建房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建造的房屋和建筑。突出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拆遷安置區、公路沿線、旅游景區、公園、學校周邊、醫院周邊、人員密集場所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周邊等重點區域。
(二)排查整治重點
用于各類商業娛樂場所、辦公場所、文化旅游場所、體育場館、交通運輸場站、賓館、酒店、民宿、餐館、集貿市場、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醫療衛生機構、養老和社會福利機構、宗教活動等場所的經營性自建房或涉及公共安全、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特別是三層以上、涉及十人以上出租經營、違規改建擴建的房屋。
(三)整治內容
1.損壞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隔群租,裝修過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墻,超負荷使用等。
2.地基基礎受損:地基基礎或主體結構構件出現沉降、裂縫、變形等。
3.改變房屋用途: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為經營性用房、公共設施等人員密集場所,閑置辦公用房、廠房改為其他功能用房等。
4.消防安全不達標: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居住區與經營區未防火分隔,缺少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疏散走道安裝防盜網和鐵柵欄,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等。
5.房屋使用失修失養:建筑年代長,建筑外墻飾面剝落、建筑外墻保溫層面開裂損壞,建筑內外裝飾構件松動,用電用氣不符合相關標準等。
6.周邊環境存在隱患:占壓地下燃氣管道、存在地質災害、邊坡不穩定等。
三、整治標準
(一)分類標準
1.暫無安全隱患。即經排查,不存在安全隱患。
2.一般安全隱患。即涉及水電、燃氣、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以及裝飾裝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改到位的。
3.較大安全隱患。即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的;違法違規加層、改擴建、開挖地下空間、搭建格子房的;擅自改變承重結構的;超設計增加荷載的;無設計、施工技術資料等存在隱性使用風險的。
4.重大安全隱患。即建(構)筑物出現明顯結構性裂縫、墻體傾斜變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風險或跡象,經專業檢測機構鑒定為D級危房的。
(二)整改標準
1.暫無安全隱患。應保持定期巡查檢查,確保不出現新的安全隱患。
2.一般安全隱患:應更換、增設相應設施設備,及時消除隱患。
3.較大安全隱患:應對存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屋依法進行查處;對不滿足規范和安全使用要求的經營性自建房,可以采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隱患的,由專業機構出具加固方案,聘請有專業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滿足經營安全需求的,應及時清退,對房屋依法予以處置。
4.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使用,經專業檢測機構鑒定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消除安全隱患的,應限制使用,立即清人封房,設立警示標志,各街道、農場要派專人24小時看管。
四、工作任務
此次全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實行“房屋所有人自查、街道和農場級排查、區級督查、專業機構評估”制度。各街道、各果樹農場為排查和日常監管責任主體;區住建與交通運輸局牽頭與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區消防救援大隊為行業監管主體;其他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職能權限,在相應分管領域負有監管責任。“百日攻堅行動”分4個階段進行:
(一)排查階段(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壓實屬地主體責任、房屋所有權人第一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各街道、各果樹農場牽頭,利用網格化管理模式,在已經開展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專項清查、自然災害風險普查的基礎上,對轄區內經營性自建房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起底式、專業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同時,積極發動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開展自查。對排查出的全部經營性自建房要制定清單,對疑似危房的要建立“一戶一檔”。區直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對本行業領域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排查,并將排查清單按行政區域反饋至各街道、各果樹農場工作專班。各街道、各果樹農場要將自查、排查情況匯總整理,并進行復核,填好信息采集表,精準建立隱患問題臺賬,實行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排查人員“雙簽字”負責制,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鑒定階段(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由住建與交通運輸局牽頭,組成由各街道、農場、住建與交通運輸局、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農業發展局、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共同參與的綜合鑒定小組或對接專業鑒定小組,依據隱患問題臺賬,區分隱患類型,將隱患分為暫無安全隱患(A)、一般安全隱患(B)、較大安全隱患(C)、重大安全隱患(D)4類,對疑似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危房(D)采取緊急措施并上報市鑒定中心,并建立整改臺賬,便于后續分類整改處置。
(三)整改階段(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
由住建與交通運輸局牽頭,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農業發展局等行業主管部門配合,住建交通服務中心對整改臺賬中所列問題進行整改,對無安全隱患的,要實時跟進、定期檢查,確保房屋使用中不出現問題。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要立查立改。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鑒定為C級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停止營業。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鑒定為D級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應首先撤離全部人員,設置圍欄及警示標志、封閉處置,確保不進人。對存在較大和重大隱患的自建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恢復經營活動。區直相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范圍及職能權限,對審批手續、經營許可等方面進行再次核實,協助配合各街道、各果樹農場做好整改。
(四)總結驗收階段(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
區住建與交通運輸局按階段時限要求,將排查情況、鑒定情況、整改結果及相關臺賬上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排查情況,將隱患問題交辦至相關各街道、各果樹農場和區直相關部門;區直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落實行業監管整改責任,配合各街道、各果樹農場完成整改;各街道、各果樹農場在隱患問題整改清零后,將整改結果上報至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照整治各階段要求,對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檢查和考核,并對整治成果進行總結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管委會把本次專項行動作為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的重要舉措,納入重點督查事項跟蹤督辦。成立錦州高新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以及工作督導組,負責對“百日攻堅行動”的全面督導檢查。各街道、各果樹農場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抓緊、抓牢、抓實此次“百日攻堅行動”,做到精準治理。
(二)落實責任分工。各街道、各果樹農場是“百日攻堅行動”的排查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經營性自建房全部納入排查整治范圍,牽頭開展本行業領域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整治,摸清本行業領域經營性自建房底數,根據排查整治結果建立本行業領域經營性自建房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組織落實好本行業領域經營性自建房的清查整治、工作指導和數據核實報送工作。區住建與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統籌“百日攻堅行動”,組織協調相關單位開展排查、鑒定、整治、總結驗收等工作,負責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負責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督導、督查、檢查和信息數據報送等工作,建立健全經營性自建房管理長效機制;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經營性自建房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預案制定等工作;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經營性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負責指導經營性自建房依法依規用地,對用地、規劃等審批環節進行排查整治,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區農業發展局負責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負責對違法違規建設的經營性自建房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經營性自建房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等審批手續進行復查,對其經營行為進行排查整治;區組織統戰人事部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區社會事業發展局負責指導學校、幼兒園等各類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對自建房從事教育活動的辦學許可等手續進行排查整治;指導養老機構自建房的安全管理,對自建房從事養老活動的相關審批手續進行排查整治;指導文化、體育、旅游等行業自建房的安全管理,對自建房從事文化、體育、旅游等活動的相關審批手續進行排查整治;負責指導醫療機構和場所自建房安全管理,對自建房從事醫療衛生活動的相關審批手續進行排查整治;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負責對阻撓、干擾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的違法行為進行打擊;區財政金融局負責將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或根據上級補助精神,給予專項行動資金支持;區工管委辦公室(督考辦)負責對“百日攻堅行動”的工作進展、工作成效等進行督查考核,并對督查結果進行通報;區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百日攻堅行動”中發生的違法違紀、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等行為,以及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等問題,依法依規堅決嚴肅追責問責,并對群眾舉報反應的問題進行受理。
(三)強化長效管理。各街道、農場要堅持抓近期和管長遠相結合,推動整治工作與時俱進,按照問題、原因、措施、實施效果預期,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和動態管理機制,確保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發現一戶、整改一戶,“動態清零”。嚴格實施自建房審批管理,城市建設用地一律不得再新建自建房,集體建設用地新建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自建房作為經營使用的,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實行房屋安全鑒定報告終身負責制,嚴厲打擊虛假鑒定、超資質鑒定行為。
(四)強化宣傳動員。各街道、農場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社區活動、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自建房安全知識科普,引導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自覺落實房屋安全管理責任,提升房屋安全隱患自辨能力。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積極回應群眾訴求,耐心細致做好群眾工作,增強工作預見性,制定工作預案,防止發生惡性事件、輿論炒作和極端事件。各街道、農場要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進行社會監督。
各街道、農場于2022年5月30日前,提供各單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專班負責人和聯系人(填寫附件3);并按督導組要求及時將轄區內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情況(填寫附件4、附件5),報送區住建與交通運輸局。
聯系人:孫若豪,聯系電話:3878002
附件:1.錦州高新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行 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錦州高新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督導組成員名單
3.工作專班聯系人反饋回執
4.錦州高新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信息采集表
5.錦州高新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臺賬
錦州高新區工管委辦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發
附件1
錦州高新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王 巖 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楊繼巖 區管委會副主任
組 ?員:趙 健 區住建與交通運輸局局長
任 一 ? 區住建與交通局副局長
徐朝輝 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副局長
??? ?張 鵬 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 侯 勇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 張靈玉 區組織統戰人事部副部長
???? 李霏霏 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副局長
孫立權 區農業發展局副局長
白思宇 區財政金融局副局長
陳有志 區工管委辦公室(督考辦)副主任
李大亮 區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齊漢旭 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副局長
邸 梁 凌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谷笑楠 松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劉長春 錦州市果樹農場資源部部長
李澤剛 區果樹農場場長
???? 閻 興?? 高新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所長
宮 強 高新公安分局凌南派出所所長
劉有占 高新公安分局松山派所臨時負責人
王 哲 高新公安分局巧鳥派出所所長
黃 平 區消防救援大隊隊長
紀作學 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黨組書記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區住建與交通局副局長 任 一
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孫若豪 聯系電話:3878003
【文件解讀】
錦州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錦州高新區 (松山新區)開展全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