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動監辦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始終將畜產品安全作為重點工作來抓,開展了以“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違禁添加物為整治重點的專項整治行動,已連續兩年確保了畜產品安全事故零發生。
一、廣泛宣傳,提高認識,營造群防群控氛圍。
組織專業人員收集編寫畜產品安全相關材料,通過張貼宣傳標語、懸掛宣傳條幅、印發宣傳單等方式廣造聲勢,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動物防疫法》和《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使商家依法誠信生產經營,提高了人民群眾依法維權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周密部署,落實責任,建立長效監管體制。
結合我區實際,成立了松山新區畜產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應急預備隊,制定了飼料、獸藥和生鮮乳等與畜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落實了分片包干制度,明確了責任分工,建立了責任追究制和應急處置工作機制。明確畜產品生產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明確有關企業、養殖場(小區)監管責任。
三、措施得力,嚴格執法,實現畜產品安全事故零發生。
年初對區內所有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生鮮乳收購加工企業、規模飼養場(戶)和畜產品經營單位進行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完善了畜產品生產經營的檔案,形成了有效的畜產品追溯體系,確保能夠追根溯源,徹查到底。
(一)加強對畜禽養殖環節的監管,推行“三書”制度和同步檢測,確保“瘦肉精”零檢出。
加強規模以上養殖場(戶)的監管,落實監管責任人,建立檔案管理和備案制度,對規范使用獸藥及生物制品等情況進行嚴格監管,完善飼喂藥物投入品等記錄。落實“三書”制度,即《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告知書》、《畜產品安全承諾書》和《未使用瘦肉精保證書》。做到告知書的發放100%,承諾書和保證書的簽訂100%。建立了瘦肉精快速檢測體系,做到家畜出欄與“瘦肉精”監測同步。全年累計監測生豬508批次,“瘦肉精”檢出率為零。
(二)開展獸藥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等方式對獸藥飼料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管。督促獸藥經營單位嚴格按照GSP評估認證標準進行整改,完善藥品出入庫登記等制度,確保認證的標準。督促飼料生產企業完善檢化驗室的建設,建立批批檢驗制度,確保了飼料產品質量。規范了飼料獸藥生產經營秩序,保障了畜牧業安全生產。
(三)開展生鮮乳收購站“回頭看”專項整治行動,實現生鮮乳收購站監管與三聚氰胺監測同步。
年初動監辦對生鮮乳收購站進行拉網式檢查,重點審核開辦主體是否合法、條件是否具備、安全責任是否落實。對審驗未通過的限期整改。奶站監管采取區域動監所日常監管和動監辦不定期抽檢的方式,并與三氯氰胺監測緊密結合,定期開展抽樣檢測。全年累計監測鮮奶樣154批次,三聚氰胺檢出率為零。
(四)加大對畜產品安全相關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
加強對畜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嚴厲打擊逃避檢疫和經營病死畜禽及其產品等不法行為。全年共查處畜產品安全相關案件10起,違反動物防疫法相關案件26起。
畜產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規范了我區獸藥飼料生產經營秩序,凈化了畜產品生產環境,保障了人體健康,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貢獻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