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普及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使企業懂法守法,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堅持常規檢查、督促整改、行政處罰與普法相結合,促進執法普法協同推進。
一是常規檢查與普法相結合。詳細告知常規檢查的法律依據,使企業認識到日常執法檢查的必要性,積極配合檢查整改,同時提高企業對治污設施安裝運行重要性的認識,督促其自覺依法依規經營。
二是督促整改與普法相結合。通過向企業普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不按期整改的法律責任,督促企業保質保量整改到位,增強企業整改自覺性。
三是行政處罰與普法相結合。詳細告知企業行政處罰的事實認定、法律依據與標準以及企業法律救助途徑,做到執法有據,使企業自覺接受處罰,端正態度,及時整改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