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3年中小學招生工作,依據《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3 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遼教通〔2023〕82號)、《錦州市2023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錦教發〔2023〕34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條件
義務教育學校繼續采用學區制,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登記。依據學生和父母的戶口及房產情況,由對應學區學校接收學生入學。本方案所稱“房產”不含門市房;同一房產多人共有產權的(學生和父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除外),父母產權占比份額超過50%(不含50%)的學生方可在該房產所在學區學校入學,以下所述房產均須符合此條件。
入小學的學生要年滿6周歲。出生日期限制在2017年8月31日前,201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均無法建立學籍,不予接收。
對于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延緩入學的,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提出書面申請,獲批準后學生方可延緩入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一) 松山新區實驗小學招生條件
1.學生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一處,房產證(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在松山新區實驗小學學區內可接收入學。學區內的動遷戶,尚未回遷的,憑產權調換協議、原籍戶口簿辦理入學。
2.學生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處,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在松山新區實驗小學學區內,并學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與該房產一致且名下沒有單獨房產,可接收入學。
3.戶籍和房產在錦州市實驗學校小學部學區內但不滿足錦州市實驗學校小學部的入學條件的,可由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安排入學。
4.居住在學區內的外省、市來錦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憑錦州市公安局松山分局簽發的遼寧省居住證(發證時間為入學當年6月1日前)、租房協議、原籍戶口簿可辦理入學。
5.松山新區實驗小學轉入條件:在不產生大班額前提下,學生的轉入條件既要符合《錦州市教育局關于轉發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的規定,還必須滿足松山新區實驗小學一年級當年的招生條件。
(二)松山育才學校、巧鳥九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條件
學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學區內的戶口簿或房產證(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滿足條件之一即可由對應學區學校接收入學。學區內的動遷戶,尚未回遷的,憑產權調換協議、原籍戶口簿辦理入學。
此兩所學校,均可接收居住在本學區內的外省、市來錦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憑居住證(發證時間為入學當年6月1日前)、租房協議、原籍戶口簿可辦理入學。
二、中小學學區劃分
(一)松山新區實驗小學學區:
1、松山新區實驗小學主校學區:小凌河以南,女兒河以北、中央南街以東。
2、松山新區實驗小學分校學區:女兒河以南,隧道以北,原錦州市果樹農場管轄區域。
(二)松山育才學校學區:原松山辦事處管轄區域以及原桃元村區域。
(三)松山新區巧鳥九年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原巧鳥辦事處管轄區域。
三、中小學招生辦法
(一)學生網上報名登記(6月8日—30日)。
學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錄《錦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進入招生報名登記頁面(登錄方式有兩種:一是電腦登錄網址: http://jzth5.0416city.com/zx/index.html;二是手機登錄“錦州通”APP然后進入“教育教學”板塊,再點擊“入學報名”)。按照填報說明、學區劃分和招生條件進入對應學區學校的“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登記。同時,需將戶口簿(居住證)、房產證(租房協議)等證件的證明材料原件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確保填報信息真實準確。
報名系統已與大數據實現對接,填報的信息通過與戶籍信息和房產信息大數據比對,將直接確認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上傳的證明材料不真實或填報的信息不準確,均為無效填報。若發現造假行為,將向公安機關通報并追究其違法行為。
(二)學校審核( 7月1日—12日)。
招生學校對學生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學校在報名系統中進行招生確認,并上報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審核不通過的學生,學校需在報名系統中寫清原因后駁回,學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看駁回原因并重新到正確的學區學校報名入口進行報名登記。
(三)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復核(7月13日—26日)。
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對學校審核通過的學生的學區、戶籍和房產等信息進行復核,復核通過后的學生在報名系統中發布。復核不通過的學生,駁回至學生填報的學校,學校在報名系統中寫清原因后駁回,學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看通過或駁回的結果。報名被駁回的,應重新到正確的學區學校報名入口進行報名登記。
(四)學生打印《入學通知書》(8月初)。
學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招生結果。審核通過的,可在報名系統中打印《入學通知書》,學生按照招生學校的要求持《入學通知書》報到。
(五)學籍注冊(9月份)。
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將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信息錄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學籍注冊。
四、優待政策
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高校博士子女等人員的教育優待政策。
五、政策調整
(一)2023年,符合松山新區實驗小學分校學區入學條件的一年級新生,須到錦州市實驗學校(凌南校區)(原財經學校原址凌川路24-25號)就讀(借用),待松山新區實驗小學南山分校建成后,在凌南校區就讀的學生須回到松山新區實驗小學南山分校就讀(新學校地址位于南山公園對面)。
(二)從2027年起,松山新區實驗小學主校區的入學條件調整為:學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的戶口簿和房產證(或具有法力效力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相互一致,登記時間截止入學當年6月1日前須滿三年方可入學。不滿三年的,由松山新區實驗小學分校區(南山校區)接收入學。戶籍和房產在錦州市實驗學校學區內,但不滿足錦州市實驗學校入學條件的學生,由松山新區實驗小學分校區(南山校區)接收入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壓實疫情防控責任,認真研判疫情形勢,落實招生工作中的疫情防控舉措,將疫情防控要求貫穿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各個環節,做到精準、精細防控,并且要明確責任,建立招生工作責任制,簽訂中小學招生工作責任書。
(二)抓好政策落實
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和各學校要認真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文件,嚴格審核辦學條件和接收能力,嚴格監管學校招生計劃和范圍,嚴格規范招生入學行為。要嚴格控制在校生班額和校額,不得在招生入學階段產生新的大班額和大校額。
各學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職責,建立健全控輟保學責任體系,確保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義務教育有保障,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國家法定標準。
(三)強化監督問責
要嚴格落實招生入學工作管理責任,及時主動公開本地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實施,確保2023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要嚴格落實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開通舉報申訴受理渠道。教育行政部門將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加強招生工作過程的檢查、監督,認真處理投訴案件,及時查辦舞弊行為。
(四)做好政策宣傳
各學校要與新聞宣傳等部門通力合作,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時間節點,積極做好政策宣傳。充分發揮報紙、廣播、電視主流媒體和網絡、微博、微信新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解讀招生入學政策和實施的具體辦法,使之家喻戶曉,獲得社會支持、家長理解。
招生咨詢電話:
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文教):0416—3861200
松山新區實驗小學:0416—8081763
0416—8081890
巧鳥九年義務教育學校:0416—8080090
松山育才學校(初中部):0416—3974930
(小學部):0416—3974911
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松山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退役軍人事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